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8.95%,是受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报告期价格变动损失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7.67%,是报告期除去金融资产报告期价格变动损失后的变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1、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95亿元的价格收购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武汉钧恒”)30%的股权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具体事宜。2024年5月19日公司与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及《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对外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湖北省武汉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对外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45)。
3、2024年6月17日,已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完成本次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对外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46)。
4、2024年7月1日,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全部完成了转让价款的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对外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48)。
5、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公司投资比例70%,武汉钧恒投资比例30%,投资计划分期执行,首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A公司的设立最终目的是由A公司100%出资在马来西亚投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马来西亚B公司作为公司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后续投资安排,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在本次计划总投资额度内,根据境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与武汉钧恒就前述事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兴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影响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